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未記1:1-9
感謝神,今天的靈修進入利未記。利未記是神曉諭給摩西有關獻祭和祭司祭祀的規矩。第一章講到的第一個祭就是燔祭,可見燔祭的重要性。燔就是焚,也就是火燒的意思。燔祭的特性就是不論獻什麼祭物,都是全部燒掉。代表的是全然的獻上,將生命的主權完全交托在神的手中。獻燔祭有幾項規定:
1.獻祭的牲物必須是完美沒有瑕疵的。不是神要跟人斤斤計較祭物的品質,而是祭物代表的是獻祭人的一份心意。神看重的是心。在瑪拉基書中,當時的以色列人已失去獻祭的誠心,用殘缺的牲畜為祭(反正要燒掉,用好的多可惜),只求形式上的合乎禮節,神透過先知瑪拉基斥責以色列人:『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且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麼.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麼.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麼.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萬軍之耶和華說、我不喜悅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瑪拉基書1:7-10 』我們的教會生活若是淪落到只是主日例行性的到教會參加崇拜,甚至崇拜時也不專心,只為聽聽道,和弟兄姊妹聊天社交,平常仍照舊過一般人的生活,屬靈的景況就非常令人擔心了。
2.獻祭的人要先按手在牲物的頭上,代表著與牲物聯合,牲物就因此代表獻祭者。當獻祭的人按手牲物之後再將牲物獻祭,就表示將自己完全獻上。神在這裏告訴我,神也是如此差祂的愛子來為我們贖罪。聖父,聖子,聖靈雖然各有各的位格,看似獨立的三個形象,但其實在屬靈上是合一的。人和牛真的是風馬牛不相及,但經過按手禮就可以以牛代人,神差派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似乎成為另一個獨立的人,實則父子還是合一的。這是神的奧秘!人不能完全了解,但不能因不了解就予以否定。否則就偏離的真道,像耶和華見證人一樣成了異端。
3.獻祭的人要親自將牲物的皮剝下來,象徵我們在神面前要完全的敞開。神豈不知我們的心懷意念?但他要我們懷著一顆誠實的心,自願的到祂面前敞開,悔改。
4.獻祭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用火將祭物焚燒。不像中國人的獻祭,祭完了自己將祭物吃掉。利未記多次重複『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火祭在英文版翻成"an offering made by fire"。火代表屬靈的景況,或若燒不旺,祭品不但燒不掉,燒出來氣味也必不好,如何成為"馨香"的火祭?作為基督徒,真的要每天為主過的火熱!因神就是光,就是熱。神既照著祂的形象造我們,就要我們在是上做光做鹽,能燒熱更多的人。
另外神也讓我看到祭司的角色,利未一派是神檢選來照管會幕一切事務的支派。其中又只有亞倫的後裔可以擔任祭司,可見祭司是神專門挑選,分別為聖,作為神人之間中保的一個角色。這樣說來,祭司應該是高高在上的職位了。但我們看看祭司做的是什麼事?也就是處理切割祭物,類似屠夫一樣的工作。祭司都如此,更何況是其他的利未人?也不過就是做一些打雜維修的雜事。在教會中的服事也因這樣。服事不分貴賤,只要是全心擺上,就是倒垃圾也是神所悅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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