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週一事情多的很,我在迫於無奈下六時多丟下工作不顧而去。
今天九時半進公司,收到妹妹仔簡訊 (簡訊,還不是打電話啊),聲稱今天喉痛,要請半天假。
嗯,昨天下班還好端端說要跟男友和朋友吃飯,看來應該可能是昨晚又玩的過了頭吧﹖
至於她所謂「半天假」,當她請一天好了,反正以她那種「責任感」,不到下午二時上班時間都不會主動打來。
而我十二時多發給她的簡訊,她的回覆也證實這點。
小男生今天返夜,當然很明顯今天日間的工作我要自行完成之餘,也要找時間繼續昨天丟下的工作。
還好,最後總算完成了,但我好生氣。
當然這事已跟大頭目講了,大頭目週五回辦公室,會直接跟進。
如果我是大頭目,一早就炒了她。
我現在真的很想砍掉她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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