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47歲楊姓檳榔攤老闆,從去年六、七月起,涉嫌多次以手指性侵同居人2名未滿14歲幼女,有一次還把檳榔葉塞進小女孩陰道內,行徑變態。新竹地檢署偵結,採一罪一罰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0年,創下新竹地區妨害性自主罪嫌求刑的最高紀錄。
承辦檢察官陳榮林起訴指出,楊男經營檳榔攤,自九十五年三、四月間結識該女友後,與女友及其4名子女同住在竹縣新豐鄉一帶。
楊嫌從去年七、八月間開始,對同居女友2名國小六年級和國中一年級女兒毛手毛腳,分別在檳榔攤、住處6次以手指性侵這對姊妹,還2次強行摸胸、親吻,讓姐妹痛苦不已。
據被害姊妹的陳述,楊嫌行徑十分變態,今年二月間,楊嫌在檳榔攤和妹妹一起包檳榔時,竟以右手手指伸進妹妹陰道摳弄,還把檳榔葉留在妹妹下體。有一次楊嫌在住處要求姊姊用自己的手指伸入陰道內,供其觀賞後,再以自己手指伸入被害人陰道內摳弄,性侵得逞。
令檢方難解的是,楊嫌和同居女友及2名被害女童同睡大通舖,有時楊嫌趁著同睡時對2名女童性侵,但女童母親卻堅稱她並不知情。
楊嫌也否認犯行,不過被害姊妹的弟弟曾經目擊犯行,覺得「楊的行為很噁心」。
因為女童不堪受辱,寫聯絡簿跟老師反映「被叔叔欺侮、好痛」,楊嫌惡行才曝光,2名女童由社會局緊急安置,並安排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