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報導 想起
我國中也是這樣
某一次 載著國中同學 從成德的好漢坡 一路直直往下騎
成得好漢坡應該有45度吧!!
以前沒學過力學 不知道這重力加速度有多快 WxG那時體重兩人約40+46=86
86*9。81=843。66N F=WGCOS45度=1461...
那時候這樣的力往下衝...這是最少 那時候還有A的加速度 姑且不計
那時候她掉下去 真的是冏 還好他很強硬 沒怎樣
不然跟下面報導一樣 我不就黑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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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雙載 站「火箭筒」摔死
青少年近年流行跨站在俗稱「火箭筒」的腳踏車後輪橫槓上,給同學或友人搭載,一旦摔倒可能造成頭部重創;嘉義市一名高二林姓少女,就因跨站「火箭筒」上摔落傷及顱內,前天死亡。
這件意外發生後,林姓少女就讀的嘉義市東吳高職已下令嚴禁學生單車雙載,尤其禁止學生站在腳踏車的「火箭筒」上。
不少人喜歡在腳踏車後輪加裝俗稱「火箭筒」的腳踏板,並用它來載人,卻不知道此舉可能暗藏危險,也可能被罰錢。
記者曾學仁/攝影
警方指出,就讀東吳高職餐飲科二年級的林姓少女,十八日下午 放學後,由同校的男友余姓少年騎腳踏車載她回家,她站在腳踏車後輪的「火箭筒」上,另一名袁姓同學騎機車緊跟,一邊用腳抵住腳踏車「火箭筒」,幫他們加速。
重心不穩摔落 撞傷頭部
余姓少年說,三人行經嘉義市垂楊路時,因路面有水溝蓋,致腳踏車跳動了幾下,女友疑因重心不穩摔下車,頭部先碰撞停在路旁的轎車,再撞到地面,他和袁姓同學立即將女友送嘉義市聖馬爾定醫院急救。
警方表示,林姓少女因顱內出血、左側有硬腦膜出血,經手術延至前天不治。余姓少年向警方供稱,當天因為趕時間,才叫騎機車的袁姓同學幫忙,自後方為腳踏車加速,未料發生意外。
檢方昨天相驗,林姓少女家屬一度質疑女兒頭部先碰撞到違規停放在路邊的轎車,認為轎車車主有疏失,但檢察官認為林姓少女是因站在「火箭筒」上重心不穩摔落,跟轎車無直接關係。
東吳高職校長賴建源表示,事故發生後,校方已嚴禁學生站在腳踏車後方的「火箭筒」上搭載。警方並建議各級學校應該嚴禁學生在腳踏車上加裝火箭筒載人。
雙載要罰錢 最多六百
嘉義市警方也表示,不少青少年喜歡自行加裝火箭筒,讓朋友或美眉站在「火箭筒」上,藉此炫耀或耍帥。其實站在火箭筒上重心不穩,十分危險。依據交通安全規則一百廿條規定,二輪腳踏車不得互載,否則可處以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現在國內騎單車已成風氣,警方將加強宣導與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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