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出手擋不住
高人出手擋不住
“這小子最近有筆大生意過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兒準沒好事,你講話小心,
什麼都不能答應,就算幫忙也辦不到,更絕對別佔他便宜,他給什麼都不能拿!”臨下計程
車,他還叮囑老婆﹕“三請、四請,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願意,所以他要開車來
接,我都回了,我說‘你要是來這一套,我就不去!’咱們這包禮也不輕,只得他一頓飯,
兩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學一場。”又轉身捅了捅兒子﹕
“你也聽著,別拿人家東西,事關老子的操守,不是開玩笑的!”
有錢人就是有錢人,院子大得像個小公園,還帶荷花池呢!池邊木蓮樹,正開著一朵碗
大的白花。
“在台北,這已經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說﹕“小時候,我家院裡有一棵,公家改
建挖掉,十幾年不見了。”
“挖起來送你,如何?”
“笑話!我哪兒有院子種?”心裡一驚,他馬上把臉掛了下來,回頭看老婆,正在那兒
贊賞女主人的衣服﹕
“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這高個兒穿起來漂亮!”
“這哪兒叫款式?沒腰沒身的,誰穿都一樣,不信換給你穿穿看!”說著就把他老婆往
屋拉,卻被他及時吼住了。
紅木大圓桌,薄胎米瓷,外加銀托銀蓋,菜更不用說了。
“桑島的海鮮,尋香園的排翅,福壽齊的小點心……”主人一樣樣地介紹﹕“你堅持不
上館子,我只好出去打點了,要是再來個你老家的名產汾酒。就更妙了!對不對?哈哈
哈………”
他支吾地點頭,心裡卻在計算一桌菜的價錢。
拍!主人一擊掌﹕“您老哥這一點頭,我還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過這麼一瓶酒,
沒舍得喝。”說著打開酒櫃。
他趕緊沖過去阻止﹕“已經開了一瓶XO,不要拿別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聲,主人已經打開了瓶蓋。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脹紅著臉堅持。
“已經開了嘛!老同學,不要這樣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邊兒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著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沒關系,應該先照顧小孩兒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為孩子擦
拭,跟著自己進去換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髒了。
“都十六歲,明年考大學了,還跟小孩子一樣冒冒失失的。”他皺著眉對孩子說﹕”快
點吃完;自己坐車去補習。”
“我們送他。”
“不用!他認得路,每次到附近打電玩,都自己坐公車。”
“打電玩?”
“可不是嗎?非要玩那種叫什麼‘火鳥’的進口機器,動不動就是幾十塊錢!”老婆拍
著兒子,還笑呢!
餐後四個大人坐在荷花池邊聊天,木蓮的香,讓他有些陶然,卻又不得不隨時提高警
覺,所幸男主人居然沒再提那筆生意。
告辭已是近黃昏了,女主人提個小袋子出來,拉著他的老婆的手﹕
“你老公說什麼禮也不準送,我們女人例外,而且是舊的,我原來穿的那件,剛才已經
叫佣人送出去改過,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適!”
他老婆嚇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聲音直發抖。“唉!剪都剪了,我也
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麼這樣呢?”
老婆回頭看他,兩眼惶恐。他點了頭。
“這才對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學的肩膀﹕“你不準我送東西,一根小樹枝總成吧!”
舉手便折下那朵木蓮花,遞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憶一下。”
他的臉又脹紅了,倒退著往大門移動,豎直食指﹕
“君於一諾啊!不推開車送。”
“當然!當然!”男主人舉起雙手作成投降的樣子﹕“而且車子送令郎去上課了,等在
補習班門口,說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後,他的孩子再不用老遠到天母打“火鳥”了,因為有人運了一台到門口。他一
生不曾見過孩子那副興奮的樣子,東西又沒處退,只好留了下來。
十天之後,他又看到那個案子。猶豫了一整天,臨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為什麼會簽原本不打算批準的公文?
因為接受了對方的盛情的款待,並收了禮物!
但是讓我們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麼?
不過是一餐豐盛的午飯、兩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補習班的一趟私家車接
送,和一個電玩。全部加起來,也值不了什麼錢!
“他”不是原先堅持不接受對方的饋贈嗎?為什麼還會接受?
這就是故事的重點了——
因為那都是無法拒絕的東西,當他要拒絕時,已經來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萬塊錢,一輛車,一只都彭打火機或一只勞力士金表,那些具有有形價值,
又可以退還、拒收的東西!
菜是由各大餐館叫的,你能退嗎?
酒已經“砰”地一聲打開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樣嗎?
白手帕為孩子擦身體,你能讓手帕不髒嗎?
衣服已經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嗎?
唯一一朵木蓮花已經折了下來,你能使它長回去嗎?
孩子已經送了,你能叫時光倒流,車子退回嗎?
電玩已經放在你的門前,你能運回給不知名的發貨人嗎?(雖然你猜到是誰送的,但無
法證明)
送禮人的高明,就在這兒了!他知道你不會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東西。
有一種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為他說﹕
“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這杯,我先干為敬!”
一仰頭干了杯,你能不喝嗎?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當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離嘴,兩眼圓瞪瞪地盯著你,看你喝不喝,
如果你還是不喝,他一低頭,原來”含”在口裡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髒!也真狠!
問題是,世上多少英雄、豪杰,堅守原則的人,就這樣不得不妥協了下來!
日本幫會的人犯了大錯,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給幫會的長老或被虧欠的人、對方如
果接受那用白布包著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諒犯錯的人。
有幾個人看到這種場面,會不接受呢?
手指已經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嗎?
當禪宗大師慧可,拜達摩為師的時候,達摩本來不想收,但是後來為什麼收了呢!
因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連達摩祖師這樣“定”的人,都不得不改變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麼方法?使荊軻願意赴那“壯士一去不複還”的死亡約
會——刺秦王!
很簡單,也很簡單!
當荊軻跟太子丹出游,撿地上瓦片丟著玩的時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塊,來替代瓦片。
當他們一起騎千裡馬出去,荊柯無意中說了一句“千裡馬肝美”,太子立刻殺了千裡
馬,把馬肝奉上。
當荊柯看到彈琴的美女,贊賞一句“好巧的一雙手”時,太子立刻把美女的雙手剁下,
用玉盤盛來送給荊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麼懂得“送禮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為他知道,最毒的
禮.是當對方想拒絕時,已經來不及的東西。盡管“千裡馬的肝”和“美女的雙手”,都是
那麼不合情理地被犧牲,卻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無法“不領這份情”!
怪不得荊柯要感嘆他說﹕“太子對我大厚了!”
總而言之,這世上送“有形禮物”給你的人,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種莫明
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禮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領情的
人!
如果真踫上這種人怎麼辦?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開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擋住他!
二、你用苦肉計對苦肉計。將那電玩放在門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給公益團體。
把那名貴的衣服捐去慈善義賣,再送一個大紅包,給帶孩子上下課的司機!
用非常的手段,應付非常的對手!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