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困難的問題,在於基督教必須建立並牢固他們自己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便無法使他們承認其他宗教的信仰價值,否則便對基督的信仰基礎,發生動搖。記得一九五九年八月一日,《中央日報》刊出了一篇董顯光的演講稿〈假如我是一個傳教士〉。他就說:「我要在每一個場合告訴眾人〈信經〉的內容,我將一遍又一遍地默讀。」同時他反對那些人說:「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只是一個人,一個社會改革者,一位先哲。……基督教義中所應側重的,應該是其屬靈的和倫理的一面。」
董顯光為何要反對如此的觀念呢?他說:「我恐怕這種現代主義的觀點,將使基督教義貶為人生的倫理法則。我是一個基要主義者,相信《聖經》的真實性,相信《聖經》所載的奇蹟,相信耶穌為童貞所生,相信他的肉身復活和升天。倘使將這些去掉,基督教義將所存無幾,不復能再傳流千年,如果仍能存在的話,也將如同儒教一樣,其教義雖受人敬重,但其創始者已不為人所崇拜。」
「如果一個人相信〈使徒信經〉,他一定是一個有德操的人。」所謂〈使徒信經〉,天主教及新教的譯法雖互異,它們的原文是相同的,本書二三八頁引用的幾句是天主教的,現在再把基督新教的〈信經〉照抄如下: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瑪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門。」
這〈使徒信經〉,自西元第二世紀以來,即已根據《新約》的神話而告確定,被稱為基督教的要道,並為歷代傳統的基督徒所堅持和保守,雖然耶穌死後的一百年代,即已有基督徒對耶穌即是耶和華上帝的觀念發生懷疑;然而,除了〈信經〉即無基督教的信仰可言,所以基督徒的宗教安慰之獲得,也唯賴此〈信經〉神話為真實的力量。可是,〈信經〉雖是全憑神話而成立,它卻是獨斷而唯一的,如此一來,恰好把其他的宗教信仰一律否定:不經過基督教會不能成為基督徒,不是基督徒便不能得救,不得上帝之恩救,縱然你在倫理德操上毫無瑕疵,仍然是個有罪的人。所以在基督徒的口中說出釋迦牟尼是罪人,並且當接受耶穌基督的末日審判,那是「順理成章」的事。
(本篇需要看上一篇才能連貫)
摘自:基督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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