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衡量自己有沒有替人包紮傷口的能力。
在感情的世界裡,
如果其中一個人感覺不同了,
對另外一個人來說是很慘忍的,
一個還在享受著那幸福的味道,
而另一個卻已深陷在痛苦之中。
我們都認為,
愛一個人就是要對他好,
對他好的同時,
是不是也要去考慮到對方要不要這份好?
沒錯...
妳不能阻止任何一個人,
對妳好、
喜歡妳、
或愛妳、
如果他沒有要求相對的回報,
那也是他的權力。
分手的時候,
很多當初喜歡對方的原因,
都成了分手的理由和藉口,
有人說:
愛一個人就是愛,
說不出原因的,
但是通常要求分手時,
對方一定要逼妳說出一個原因來,
等妳說出口時,
他又會說就因為這個原因?
妳就要我放棄那麼多年的感情?
我們辛苦經營了那麼久!
怎能說放就放?
愛真的可以不求回報嗎?
到底,
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不甘心就這樣放手,
還是因為習慣了?
或是因為真的還相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