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引自鄭良偉◎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
華語及台語之語言名稱的誤會及誤導
http://www.wufi.org.tw/republic/rep31-40/no31_16.htm
國推會的委員專長是語言學,委員語言專家一般看法是:
(1)執政黨可能輪替,但台灣的語文情況及語文工作需求不可能有大改變,人類的語文共性更不可能改變。
(2)母語教育影響人格尊嚴、自我認同文化意識以及學習的自信及效果。
(3)保護少數民族語言及文化,合乎民主精神,有助於族群的和諧,順乎世界潮流。
(4)將少數民族語言看做國家文化資產有助於人性及特性的體驗、瞭解及尊重。
(5)同一社會的語言不平等,會產生社會不公,族群不和。
(6)以法律保障族群,合乎文明國家的法治精神,遠勝過以利誘及分化的人治待遇。
基於以上原則,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92年2月10日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中,通過語言平等法草案,在這個版本裡有一些改變值得注意:
一、國語?華語?
國語會放棄「國語」一詞,採用「華語」的理由。
(一)「國語」一詞含義有所改變。
語言平等法中結構語言包括,三種漢語及十一種原住民語言。因此將「國語」改用「華語」可以避免誤解。
(二)「國語」一詞有不平等對待其他語言的含意。
國語與方言對立,國語是指政府要推動的國家標準語,方言是政府不鼓勵使用,甚至要禁止的。按照30年前的行政命令「國語推行法」第十條規定廣播應使用國語。其含義便是,說方言是法令所不允許的,在學校要受處罰的,是當政者視為不贊同的。
(三)保護少數民族,將它看做國家文化資產,放棄「國語」這種國家至上觀念,是世界潮流。
日本算是推行國語相當「成功」的國家。這對日本的方言使用者,以及少數民族Ainu產生過自卑感及壓迫感。日本教育學會已經宣佈將在2004年改名為「日本語教育協學會」。美國的英語是實質上的官方語言 (official language),同時也是國家語言 (national language),但是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曾經有位加州的日裔參議員,一位舉世聞名的語意學家Hayakowa提議:將英語列為美國的國家語言,但是沒有通過。中國大陸早就不用「國語」這個名稱,而用「普通話」一詞。教育課程上採用漢語課、漢語課本等字眼,有別於朝鮮語,蒙古語,藏語。
(四)「華語」指以北京語音系統為標準的Mandarin。
台灣國內外都有人使用。國內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華語文研究所;有幾十年來政府補助經費的「世界華語文促進會」。國外有全世界的各地華人的子弟學校,都採用華語這個名稱。自從國推會版國家語言平等法草案公開,有些媒體強烈反對國語改成華語,國推會在收集資料時將,特別注意四個問題:
(1)誰反對採用華語一詞?
(2)以何理由?
(3)是否出自既得利益的動機?
(4)對族群關係有何影響?
媒體及民間也有不少人贊成採用華語的,本會也將注意同樣的問題。
二、選一個語言做全國性的共通語?
這個問題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兩次提議會中都曾被提議過,本人當主席時就曾提議問過全體委員,有沒有人附議?結果是兩次都沒人附議。沒有附議的理由主要有二:
(一)違反平等的原則。
(二)閩南語佔多數,如選了閩南語,有人不希望再學另外一個語。
三、原住民是一個語言還是十一個語言?
委員會的成員雖然覺得太複雜,也同意三位原住民委員的說明。
(一)從推廣的觀點看,團結產生力量,分散減弱力量。原住民主張列舉各別語言,等於自我分化,減弱其競爭力。
(二)從爭取保護的觀點看,面臨滅亡的語言需要保護,需要加強研究,主張列舉突顯,各個語言都有搶救的急迫性。
(三)從媒體及民意的觀點看,列舉愈多的語言,愈會產生混亂的恐懼,愈會引起單一法定共通語的聲音及要求。
(四)從國家語言計劃的觀點看,當局一方面需要為各個語群肯定平等的地位,設定發展的措施,另一方面需要為語言使用提出可行而合理的遊戲規則,行使明智的語文選擇。
(五)多元選擇與規範效率之間,國民教育已經合情合理規定每一個學生只選一種鄉土語言。
四、Holo(台語)到底是按怎講才正確?
很多人問,同一種話卻稱作那麼多名稱:「台語、福台語、閩南語、台灣閩南語。」到底是怎麼講才正確?
(一)台灣人的經驗中自己語言的名稱:筆者自小一直到現在,一向就是習慣叫「台語」或是「台灣話」。閩南語表示台灣屬中國:閩南語這個名稱是第二次大戰後才聽到的稱呼。戰後的中國國民黨政權接收(接管)台灣的理由之一就是:台灣的住民及中國的福建省民是同族同語。閩南語代替台語出自強調台灣語言屬中國方言的考量。閩南語在學界裡另外有不同的內涵:是語言及方言分類的專用學術語。當時的執政者及媒體都瞭解這種用法的意義。
台灣的少數族群反對台語、台灣話名稱狹義用法:後來有意識著需要分別不同種類的台灣人。大家都要認同做台灣人,所以台語就不應該僅僅單指單一族群的話。也就是講:有福佬台灣話,客語台灣話,原住台灣話的需要。台語是簡稱,也可以說是狹義的指稱。廣義的台語,台灣話就是台灣的語言的簡稱:包括福台語、客台語、原台語。這是各族相爭做台灣人的好現象。但是大家猶未解決兩項問題:
(1)按照尊重族群的精神,各族群有自己命名的權利(語言命名權)。
(2)各族群還未找到一個能讓多數族群接受的名稱。「閩」字是指「門內的蟲」。「福佬」在廣東話及客話都有輕視的含意,河洛是後來有人仰慕「中國、中原」掰出來的,違反語源根據,也違反一部分人的台灣認同意識。
有一部份族群反對「福佬話」演變做台灣的共同語:這種態度出自過去的國語政策,台灣各族群無機會互相學習、使用互相的語言。這種現象造成各族群的分化,各人對民選政府有不一樣的期待。多數族群認為政府對自己的母語不夠照顧。少數族群認為已經習慣「華語」,不想再用另外一種別人的語言做國語。民主法治社會,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保護少數:目前保護少數族群有直屬行政院的原住民委員會,客家委員會, 都是保護族群文化及語言有實質意義的措施。他們對台語的命名的聲音顯示在政府的公告,閩南語這個字眼裡。
(二)世界學術界的語言名採用慣例:沿用本族的命名。若是要指一個社區明確的語言時,研究者的命名原則是:語言使用者怎樣叫自己的語言,就依照這樣稱呼。這是因為當地人既然有自己的名稱,一定有社會及文化因素。所以在國際上的學術論文絕大部分是用Taiwanese 來指台灣最大族群的語言。中國強調台灣語言屬中國方言的考量,閩南語這個名稱是第二次大戰後才聽著的名。這是根據中國語言及方言分類的講法。
(三)語言分類的語言分類用法,語言學界為著一個大語系做種種分類。親屬關係的分類 (Geneological classification)、語言類型的分類 (typological classification) 和地區分類。如下圖所示:
親屬關係 語言類型分類 地區分類 使用地區
印歐語系 印度、伊朗語族
斯拉夫語族 俄語、波蘭
日爾曼語族 英語、德語
阿爾泰語系 突厥語族
蒙古語族
日、韓語族
漢藏語系 藏語族
漢語族 官話(普通話) 北京、重慶、南京
閩南語 廈門、漳州、泉州、海南、潮州
福佬台語 新竹、鹿港、台中、台南、高雄
新馬福建話
英語、德語的親屬關係在學術界有如上的分類。通常是語言分類或比較特點時才使用。如果指稱族群 (people) 就用Englishman、British,不會用Germanic這個字眼。若是語言 (language) 就用English(英語)。德國人從來不曾要求英國人別用英語這個名,改用日爾曼語。中國人要求台語是閩南語,就像萬一有一天德國想要統治英國,要求用Germanic 這個字眼來代替英語這個名稱。同屬於閩南語的有海南、潮州、同安等互不相通的語言,海南、潮州、同安與「台灣閩南語」之間距離並不近於德語和英語之間。
在語言親屬關係的分類中,將北京話、重慶話歸類為官話的兩種語言。漳州、泉州、廈門、汕頭歸類做閩南語的方言。過去台灣的學者討論台語的時候,對閩南語實際情形並不瞭解,也沒有採用福建省的語料,這是政治的干擾所致。名稱不同,內涵也不同,對名稱的選用,講的人及聽的人都有可能產生特別的反映。
以上分類的根據主要是根據詞素 (morpheme)。若是漢語的分類,學者就偏重字音的異同。學術背景不一樣,對台灣話的分類及命名就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及主張。
*以上只代表作者個人看法,不代表教育部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