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九十八年度臺灣攝影學會中區活動中心 聯誼活動少女人像攝影」訂於4月12日(星期日)下午2:00~5:00在雲林科技大學,而小弟也是中區活動中心的一員,也就是說,那一天我也是工作人員喔!不管是不是臺灣攝影學會的會員,歡迎來雲林共襄盛舉喔! 為了讓當天活動順暢,老師及相關幹部到場會勘,而班上的成員也順便上外拍課,由班上的幾位女同學客串麻豆,讓我們練習當「攝影指導」,天啊!這才發現「攝影指導」真難! 圖二 同學之一 圖三 同學的同事的女兒…好複雜… 圖四 還是同學的同事的女兒,沒拍出雙下巴吧~~ 圖五 跳躍.雲科…喂、同學,看到你的頭啦! 圖六 同學當麻豆,這麼多鏡頭,一點都不怯場,有大將之風!看來不要學攝影,改當麻豆好了! 圖七 星媽,妳真的是媽媽?不是姊姊? 圖八 果然是星媽,總是默默在後面幫自己的女兒打扮的漂漂亮亮! 圖九 要卡到好位子,除了各憑本事外,老師的原則是:「大家輪流來!」「來,五、四、三、二、一,換組!」 回歸主題,記得4/12到雲科大,參加這次的饗宴!簡章如下: =================================================================== 九十八年度臺灣攝影學會中區活動中心 聯誼活動少女人像攝影比賽 一、主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各活動中心之情感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活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台中縣活動中心、苗栗縣活動中心、南投縣活動中心、彰化縣活動中心、 台中市活動中心。 五、題 材:由承辦單位提供三位模特兒,協辦單位各提供一位模特兒,限當日配有主辦單位 指定標誌之模特兒,並在主辦單位選定之活動時間及範圍內拍攝之人像作品。 六、活動日期:98年4月12日 (星期日)下午2:00~5:00。(下午5:00點心聯誼時間) 七、活動地點:雲林科技大學。(98年4月12日下午1:30在大門口噴水池前集合) 〔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八、參賽資格:臺灣攝影學會會員(截至98年4月24日之有效會員)。 九、作品規格:5X7光面相紙 相紙品牌不限 傳統、數位不拘,件數不限。 (背面需寫明 題名、作者、活動中心名稱、會員編號、聯絡電話、地址) 十、收件日期:至98年4月24日 止(以送達為準)。 十一、收件地點:請各活動中心,彙整收件後,再統一郵寄 「斗六市慶生路258號 雲林縣活動中心 蘇智勇 主任收」。 TEL:05-7895137 0932694260 十二、評審日期:訂於98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 假斗六市雲林國中二樓會議室 現場拆封 公開評審,歡迎參觀。(斗六市明德路599號) 十三、頒 獎:九十八年六月彰化縣活動中心辦理攝影比賽會場頒獎。 十四、獎勵辦法:特選獎 6名:各得8G記憶卡乙只、獎牌乙面。(積分3分) 優選獎10名:各得精美禮品乙份、獎狀乙紙。(積分2分) 佳作獎50名:獎狀乙紙。(積分1分) 團體積分最高獎:以活動中心為單位,積分最高者,頒會務基金3,000元。 團體投件最多獎:以活動中心為單位,投件數最多者,頒會務基金2,000元。 十五、附則:1.特選獎每人限得乙獎。 2.參賽作品背面請貼參加表,並註明所屬活動中心名稱、會員編號、姓名、題名, 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3.作品須為本人所創作,不得有冒名、借名投件。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得獎 資格並追回獎勵,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5.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利刊登於雜誌、網站、公開展覽,不另給酬。 6.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7.得獎成績將於評審後公佈於。 臺灣攝影學會網站: http://www.twphoto.org.tw/ma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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